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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7-11 20:58:31 |   作者: 工程案例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宝鸡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转变,确保创建成果长期惠及于民,按照《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四提升活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功基础上,继续抓弱项、补短板,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向深入,提升城市景观特色,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推进城市生态文明,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2016年新增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地功能和景观继续提升;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和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资源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绿色建筑比例进一步提升;水弹性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快速推进,城市景观功能和市政基础设施更完善,一星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指标稳步提高,为创建二星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一)开展“增绿提质”活动,提升绿地景观功能。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园林环卫局要大力开展市区“增绿提质”活动,通过见缝植绿、破硬插绿、空闲地建绿等方式,广植杨树、中槐、法桐等乡土冠大荫浓乔木,在市民身边建绿地、建游园,年内各区(含高新区)新建绿地、游园不少于2处;要在高新广场、高新渭河公园、陈仓北门景观林带、陕机公园、北方动力公园等公园绿地增加乔木和游憩设施,加强完善绿地功能;要做好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单位庭院小区绿地补植、监管,通过实施墙体、楼面、屋顶、藤架、崖面等立体绿化措施,实现年内新增立体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市园林环卫局要注重公园绿地的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建设,通过增加文化元素、完善服务设施、加强规范管理等措施,打造精品公园绿地。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继续加强市区北坡、南山绿化,年内完成金台观道教文化景区二期建设,要继续抓好川陕路、虢蔡路、西宝客专等城市出入口、过境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巩固提高城市绿化指标,提升园林绿化景观。

  (二)加快科学规范化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市投资集团要快速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年内完成污泥资源化利用可研报告,以及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市住建局要加快南环路等综合管廊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地下空间利用率;着手千渭之会湿地公园、龙赵路、北新二路等海绵型公园、道路建设,年内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年内完成渭河代家湾段北岸大堤10KM自行车专用道和中山路中段、科技二路改造建设工程。市园林环卫局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和清洁收运的宣传推广工作,年内每个区(含高新区)设1处以上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启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转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方式,推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市规划局要加大绿色和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建设,积极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年内完成泰森千禧时代商业综合体、东岭国金中心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和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绿色建筑申报等工作,指导完成代家湾中水源集中供热、供冷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等。市园林环卫局要加大园林绿地养护中水使用量,进一步提升使用比例。市规划局要按照扬尘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努力做好市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环境监管,全力做好市区大气PM2.5平均浓度监控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园林环卫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和频次,对市区主次干道实行地毯式吸尘、机械化洗扫、精细化保洁,控制道路扬尘,保持市区良好空气质量。

  (四)实施自然生态保护, 构建绿色景观廊道。市规划局要从规划上加强市区山塬、河流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视域廊道管控,提升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融合度,并着手《宝鸡市城市生态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市园林环卫局要对市区古树名木进行详细摸底调查,明确养护措施和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市林业局要做好千渭之会湿地公园核心景区绿化和水生植物种植养护工作,年内要启动公园北区建设。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河道委要加快渭河、金陵河、清姜河、清水河等河流市区段堤防及绿化建设,加快渭河代家湾段“一河两岸”改造提升工程中渭河北岸亲水平台、滨河游园、白鹭洲、鸟岛和湿地公园等建设,全面恢复河流生态环境。

  (五)提高城市管理上的水准,打造更加宜居环境。市民政局要逐步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育、文化、医疗等各类配套设施,不断的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市体育局要继续增加市区公园、游园、小区等健身器材,并全力抓好渭河百里健身长廊建设等。金台、渭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快速推进团结村、三合村、姜城堡村、明星村等城中村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城中村居民居住生活条件。市住建局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年内完成中铁宝工、长青路、金陵新村、北动七号、陈仓中街五个片区改造任务,力争打造样板工程、示范工程。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执法局要继续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深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治理工作,努力保持良好市容市貌。市公安局要加大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和车辆占用盲道治理力度,加强城市交通疏导,有效缓解市区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要继续推进林荫停车场建设,有效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

  (一)明确工作任务。各区(含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出台有效措施,快速推进落实,保证建设质量。市创园办要及时跟进,督促和掌握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市创园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等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专题宣传创园巩固提升重要意义及相关创园知识,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辖区单位,在公共地段设置宣传广告,街镇、社区、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创园巩固提升工作全面、扎实、持续开展。

  (三)强化机制保障。各区(含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自承担任务的督导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巩固提升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市政府督查室、市创园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区(含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做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确保限期完成。

  8.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深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治理等工作,保持良好市容市貌。

  4.抓好南山绿化,加强川陕路、宝晁路等城市出入口及过境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

  7.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深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治理等工作,保持良好市容市貌。

  4.在陈仓北门景观林带、陕机公园、北方动力公园等公园绿地增加乔木和游憩设施,完善绿地功能。

  7.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深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治理等工作。

  6.合理安排时间和频次,对辖区道路实行地毯式吸尘、机械化洗扫、精细化保洁,控制道路扬尘,保证喷雾滞尘效果。

  9.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深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治理等工作,保持良好市容市貌。

  2.年内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着手千渭之会湿地公园、龙赵路、北新二路等海绵型公园、道路建设。

  3.年内完成渭河代家湾段北岸大堤10KM自行车专用道和中山路中段、科技二路改造建设。

  4.在居民集中供热分户计量面积达到42%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分户计量比例。

  5.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年内完成中铁宝工小区、长青路片区、金陵新村片区、北动七号、陈仓中街片区五个片区改造任务。

  1.从规划上加强市区山塬、河流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视域廊道管控,提升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的融合度,着手《宝鸡市城市生态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2.加大绿色建筑建设,年内完成泰森千禧时代商业综合体、东岭国金中心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和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绿色建筑申报工作。

  2.开展公园绿地景观提升改造工作,通过增加文化元素、完善服务设施、加强规范管理等措施,打造精品公园绿地。提高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透水面积比例,加大园林绿地养护中水使用量,进一步提升利用比例。

  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清洁收运的宣传推广工作,年内每个区(含高新区)设1处以上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

  6.合理安排时间和频次,对市区主次干道实行地毯式吸尘、机械化洗扫、精细化保洁,控制道路扬尘,保证喷雾滞尘效果。

  7.对市区古树名木进行详细摸底调查,明确养护措施和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继续实施市区渭河生态整治,加快渭河代家湾段“一河两岸”改造提升工程中渭河北岸亲水平台、滨河游园、白鹭洲、鸟岛和湿地公园建设,全面恢复河流生态环境。

  1.治理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和车辆占用盲道等问题,加强城市交通疏导,有效缓解市区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

  做好千渭之会湿地公园核心景区绿化和水生植物种植养护工作,年内启动公园北区建设。

  要加快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年内完成污泥资源化利用可研报告,以及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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